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者:guozixian发布时间:2017-12-01浏览次数:4141

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听课制度

为贯彻落实江校教﹝201750号《江汉大学领导及专家同行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管理办法》文件,现将学院听课制度制定如下:
1.
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且不少于2位老师。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听课不少于8学时。

2.各系部主任及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且不少于2位老师。 

3.督导在每学期初和期中分别听课不少于2学时。

4.听课人须填写《教学质量情况评价表》,交院教学办公室留存备案。

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