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复试考生名单

发布者:沈秋实发布时间:2026-03-15浏览次数:13

外国语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领导小组

1.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4.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名单保),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试题命制,并组织面试考核。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硕士复试资格线如下:

 

学位类型

专业 代码 及名称

     = 100 分)

 科(   >100分)

 

 

专业型

0451 教育

48

72

347

专业型

0551 翻译

48

72

354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时间

2026  3  23  

四、复试内容

 

专业

名称

复试

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占比

 

 

 

 

 

 

 

 

 

 

 

 

 

教育(学科教学英语)

 

力测试

 

英语教学法

 

闭卷笔试。时长为 120分钟,满为 100 分。

60%

 

 

 

综合素质和力面试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 品德 、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创新潜质等 、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 20 分钟。满分为100 分。

1)   环节一(10 分钟):考生随机抽取说课材料,在候考室准 10 分钟。等进入考场后,考生首先进行 2 分钟英文自我介绍(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毕业院校) 。再进行 8 钟英文说课。

2)   环节二(10 分钟):考官现场提出英文或中文问题,考生用相应语种即时回答。

 

 

 

 

     

40%

 


五、复试流程

1.身份核验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在 2026  3  23  日上午 8: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在现场核验: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提交有关材料。复试考生要签订和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其他材料原件在入学时提交用于资格复查。

3.  复试考核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和形式

时间

地点

 

 

教育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3  23   9:00-11:00

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3  23   13:30 开始

J31-209 210

211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40%

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 分者;

4)有违规行为者。

七、复试比例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咨询

刘老师,电话:027-84755565

电子邮箱:aitic2025@jhun.edu.cn


九、 申诉与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委员在校纪检部门领导下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复试面试现场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我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拟录取名单。

5.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等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校纪委:02784225801;(2)研究生院:02784733068 。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十、其他事项

1.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江汉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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