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领导小组
1.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4.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名单保密),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试题命制,并组织面试考核。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硕士复试资格线如下:
学位类型 | 专业 代码 及名称 | 单 科 ( 满 分 = 100 分) | 单 科( 满 分 >100分) |
总 分 |
专业型 | 0451 教育 | 48 | 72 | 347 |
专业型 | 0551 翻译 | 48 | 72 | 354 |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时间
2026 年 3 月 23 日
四、复试内容
专业 名称 | 复试 内容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占比 |
教育(学科教学英语) |
专业能力测试 |
英语教学法 |
闭卷笔试。时长为 120分钟,满为 100 分。 | 占复试 成绩的 60% |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 、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创新潜质等 、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 | 面试 20 分钟。满分为100 分。 1) 环节一(10 分钟):考生随机抽取说课材料,在候考室准备 10 分钟。等进入考场后,考生首先进行 2 分钟英文自我介绍(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毕业院校) 。再进行 8 分钟英文说课。 2) 环节二(10 分钟):考官现场提出英文或中文问题,考生用相应语种即时回答。 |
占 复 试成 绩 的 40% |
五、复试流程
1.身份核验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在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在现场核验: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提交有关材料。复试考生要签订和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其他材料原件在入学时提交用于资格复查。
3. 复试考核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和形式 | 时间 | 地点 |
教育 |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 3 月 23 日 9:00-11:00 | 另行通知 |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 3 月 23 日 13:30 开始 | J31-209 、210、 211 |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40%。
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 分者;
(4)有违规行为者。
七、复试比例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咨询
刘老师,电话:027-84755565
电子邮箱:aitic2025@jhun.edu.cn
九、 申诉与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委员在校纪检部门领导下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复试面试现场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我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拟录取名单。
5.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等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校纪委:027—84225801;(2)研究生院:027—84733068 。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十、其他事项
1.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江汉大学
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