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考试评卷规范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课程考核管理,保证考试成绩评判规范、准确、公正,特对课程常规考试评判、评卷提出规范性要求。 1. 教师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评卷,做到“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试卷评分能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2.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笔,严禁使用铅笔及其它颜色的钢笔、圆珠笔等进行评阅; 3、每道小题都必须有评判标识,即全对处划“√”,全错处划“×”,全答错或未答的题记“0”分,如果是半勾,须注明得分分数,并在扣分处用下划波浪线、下画圈等标识符号标记; 4、试卷原则上采用百分制计分。小题得分标记于题号右侧,大题得分标记于试卷左侧得分框内;评分统一使用正得分方式,不可使用负分方式计分;卷面大题得分应等于各小题得分之和,总分应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进行分数统计时,如有小数须保留。 5. 试卷每大题及总分评阅人处须签名,如无多人评阅,在第二次签名时可只签姓;评阅过的试卷如需更正,更正人须在更正处签字,以明确更正人的责任;对试卷评阅标记模糊,更正处无评阅人签名的试卷不得接收归档; 6. 口语方式考试的课程,须提供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说明,并提供有学生考试信息的音频、视频光盘供后期教学检查、学生查分使用。以论文、调查报告等考核为主的课程,须在开学前五周内向系部提交考试申请,包括考核原因、目的、方式、对象、评分标准、教学过程管理等,课程教学结束后提交的材料须有教师的评阅的痕迹及评分,按照课程信息封面(学院网站上下载)、学生成绩单、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考核分析报告、平时成绩汇总表、与成绩单顺序对应的课程论文题录及论文装订,并在档案盒内放置能证明过程化教学的材料2份; 7. 一般试卷按照期末成绩单、试卷命题表、试卷分析报告、平时成绩汇总表、参考答案、学生考试试卷依次装订;集体试卷(如大学英语读写译课程)按照期末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平时成绩单、学生考试试卷顺序装订; 8. 试卷连带责任随试卷转移而转移,即试卷转移前出现评卷差错、试卷遗漏、试卷破损等不应该由接卷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接卷人接收试卷时未做检查,出现差错应由接卷人承担相关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