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复试考生名单

发布者:张旸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414

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4.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试题命制,并组织面试考核。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教育(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翻译专业硕士复试资格线均为国家线具体复试资格线如下: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专业型

0551翻译

47

47

71

71

351

专业型

0451教育

45

45

68

68

34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时间

2025322-23日。

四、复试内容

专业

名称

复试

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占比

翻译

MTI

专业能力测试

英语口译(包括汉译英和英译汉两部分内容)

交替传译。满分为100分。考生听到语音材料后,当场进行交替传译,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占复试成绩的60%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 环节一(7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中文演讲主题,在候场室准备10分钟。等进入考场后,考生首先进行2分钟英文自我介绍(请勿透露考生姓名和毕业院校);随后进行5分钟中文演讲。

  2. 环节二(13分钟):考官现场提出英文或中文问题,考生相应采用英文或中文即时回答。

占复试成绩的40%

教育


专业能力测试

英语教学法

闭卷笔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占复试成绩的60%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 环节一(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说课材料,在候考室准备10分钟。等进入考场后,考生首先进行2分钟英文自我介绍(请勿透露考生姓名和毕业院校)。再进行8分钟英文说课。

  2. 环节二(10分钟):考官现场提出英文或中文问题,考生用英文或中文即时回答。

占复试成绩的40%


五、复试流程

1.身份核验

复试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在2025322日上午8:30J31-207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工作人员在现场核验: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的学历认证报告。

2.提交有关材料。复试考生提交上述身份核验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另外,现场签订和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其他材料原件在入学时提交用于资格复查。

3.交纳复试费用。我校按照100/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322日上午现场核验身份后,现场交纳复试费。

4. 复试考核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和形式

时间

地点

翻译

英语口译(听译)

32210:00-11:30

J31-302

面试

32213:30开始

J31-211

教育

英语教学法(笔试)

32210:00-12:00

学校统一安排

面试

3238:30开始

J31-210211


六、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笔试或听译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

3)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七、复试比例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八、体检

招生考试复试的体检将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

、咨询

刘老师,电话:027-84755565

电子邮箱:nzg@jhun.edu.cn

十、申诉与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委员在校纪检部门领导下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复试面试现场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我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拟录取名单。

5.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校纪委:027—84225801;(2)研究生院:027—84733068;(3院纪委02784217586。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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