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障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与激励作用,外国语学院根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本科专业与学科特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推免生遴选及学生学术、竞赛成果鉴定、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黄海泉
成员:杨惠芳、牛忠光、李慧中、曹小雪、张佳梅、夏映雪
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统筹分配推免名额;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推免初选名单与候补名单;协调处理推免生工作中的常规问题。
(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 颖
成员:焦俊峰、张 琳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推免生工作流程;受理学生申诉与异议投诉;确保推免生工作透明公正。
(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黄海泉
成员:杨惠芳、牛忠光、刘梅丽、曹小雪、张佳梅、陈媛
主要职责:审核学生科研论文,核对期刊等级、作者排序及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性;审核学生竞赛获奖材料,核对奖项等级、团队排名及与专业的关联性;审核其他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无效或违规材料;出具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免信息公示发布、校院流程对接、学业成绩核对、推免材料收集归档、素质成绩计算等事务。
二、推免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推免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名额分配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推免生 名额 | 候补名额 | 备注 |
1 | 外国语 学院 | 英语(含英法复语) | 3 | 1 | 1.英法复语班不少于1人。 2.按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
2 | 法语 | 1 | 1 | ||
3 | 日语 |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与品行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学业与学术能力要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能力,具体需满足: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所修全部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第1-6学期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40%。
(三)外语水平要求: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需合格。
(四)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五)纪律要求: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体质健康要求: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前3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条件的学生,可免于此项要求。
四、综合成绩计算
学院注重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评定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核心指标,不单独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按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学业成绩评定与素质成绩评定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评定成绩 = 学业成绩评定总分 ×85% + 素质成绩评定总分 ×15%(若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平均学分绩点,确定排名先后)
(一)学业成绩评定
取学生第1-6学期修读的全部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成绩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初修原始成绩为准(不含补考、重修成绩)。
(二)素质成绩评定
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等)与综合素质表现(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形成素质成绩评定总分。具体标准按照《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查看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jwzx.jhun.edu.cn/53/f6/c3825a218102/page.htm。
加分规则说明:
1.学生在同一比赛,多次、多年度获奖,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2.不针对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计划,不进行破格推荐;
3.相关成果统计截止2025年9月4日,在此时间之后获奖的或者取得成果的不再计入。
五、推荐工作程序
1. 2025年9月5日: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同时组织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免申报动员,解读政策要求。
2. 2025年9月8日:学院接收学生推免申请,审核学生申报资格,核算学业成绩,审查素质加分材料(各项奖励加分计算范围为:申请人本科阶段自入学起至2025年9月4日所获相关成果),需报送材料及要求与学校要求一致,具体请查看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s://jwzx.jhun.edu.cn/53/f6/c3825a218102/page.htm。
3. 2025年9月10日:学院核定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并排序,按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名单(超出名额部分为候补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一并在外国语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材料同步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院需在2日内查明情况并公布核查结果。
4. 2025年9月12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推免名单,复审推免资格后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
5.2025年9月20日前: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上报备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要求: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自主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志愿,按系统要求完成后续操作。
2.异议处理与咨询监督: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请复议,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学生若有政策疑问,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见附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4225801。
七、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本细则由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联系人:汪亮老师(办公地点:J03A411)
联系电话:027-84226787
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5日